創業中常見的個人所得稅問題一定要看。
2021-10-25 10:48:14發布
問:以個人獨資企業名義購買辦公樓,并以企業名義登記所有權。現在企業把財產轉回投資人的個人名下。現階段繳納個人所得稅嗎?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自己、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購買汽車、房屋等財產性支出,視同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納入投資者個人生產經營收入,按照& ldquo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rdquo對項目征收的個人所得稅。 因此,上述行為應為& ldquo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rdquo征收個人所得稅。 問:股息以股票形式分配,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征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十一條規定,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個人股東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分紅股票),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