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重要,請填寫真實的手機號碼注冊登錄,我們將全程加密保護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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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第49條規定: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未使用注冊商標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注冊商標。& rdquo可見,獲得商標專用權后,注冊商標持有人可能會遇到& ldquo撤回三個。申請;商標持有人應該如何應對這種情況?
商標局正在接受他人提出的第三方回避申請。申請后,將向商標持有人發出《提供使用注冊商標證據通知書》,要求注冊商標持有人在期限內提供使用標的的證據或者說明不使用標的的合法理由;否則,該注冊商標將被依法撤銷。商標注冊后,商標持有人可以提供什么樣的證據?
1.產品檢驗報告。
產品檢驗報告是由信譽較高的質量監督部門或行業協會等權威機構出具的產品認證報告,其程序相當嚴格,因此產品檢驗報告可以作為商標使用的證據,證明商標持有人合理使用了注冊商標。
2.合同或協議。
或者合同是商標持有人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通常需要在合同或協議中對商標進行認定;如果商標持有人將商標許可給他人,雙方需要簽訂相應的商標許可合同,合同中對商標進行了明確的標識,而這份合同也需要經過商標局的注冊和批準,因此該合同或協議可以視為商標使用的有力證據。
3.發票。
發票是記錄經濟活動時的一種書面憑證,是購買或消費商品以及提供或接受服務時的收付憑證。有效的發票不僅會填寫商標或服務的名稱,還會記錄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和接受者的詳細信息,因此發票也可以視為商標使用的證據。商標持有人在收到發票時可以要求在備注中添加商標信息,以積累商標使用的證據。
4.廣告或包裝。
廣告是向相關公眾宣傳商品或服務的重要方式。商標通常在廣告中處于非常顯眼的位置,一些紙質廣告甚至可以提供清晰的時間。包裝上總是標有商標,否則商品很難進入市場流通銷售。因此,廣告或包裝也可以作為商標使用的證據,證明商標已被合理使用。
以上材料為使用注冊商標的常見證據,商標持有人在日常使用注冊商標時可以適當積累相應的商標使用證據,防止可能出現的商標& ldquo撤回三個。,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