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和供應商之間的協調技巧。
2021-10-22 15:02:17發布
& nbsp會計是一項細致的工作,做票據、記賬、報稅的每一步”>記賬、查賬、申報、報稅都要謹慎。 本文主要談財務人員與供應商對賬時應注意的細節。 對賬前,會計師應對供應商提供的對賬數據進行初步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對賬數據,要求供應商補充完善。 首先,檢查對賬程序是否已由授權人簽署和批準。其次,檢查以下內容:1。對于只提供余額而不提供明細賬的對賬數據,不允許對賬。 供應商必須提供自上次對賬以來的所有賬戶信息;如果以前從未進行過對賬,則必須提供雙方開始業務往來以來的所有賬戶信息。 如果對方因審計財務決算而發函要求核對賬面余額,也應遵循同樣的原則。 2.如果供應商直接根據其銷售部門的交易數據而不是財務部門的賬目提供對賬信息,則不會對賬。 雙方核對的賬戶應以財務賬戶為主。供應商的銷售部門的賬目可能與其財務部門的賬目不一致,對賬基數存在問題,會給以后雙方的清算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因為最終的清算以雙方的財務賬目為準。 3.對于多年沒有業務往來的供應商,即使經過企業授權人簽字認可,供應商的對賬信息也必須加蓋供應商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或提供加蓋公章的介紹信,否則不進行對賬。 我們不太了解近幾年多年沒做生意的供應商。也許原來的企業已經解體重組了。現在對賬和后續催款可能是個人行為,不代表原企業。也許調解人沒有權利要求賠償。 4.對于對賬程序和賬戶信息完整的供應商,應及時對賬并出具對賬單。 5.部分供應商屬于小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其會計信息不完整,可能導致往年會計信息缺失。這要按如下處理:如果以后雙方繼續去惠州,要出具現有資料& ldquo有保留的聲明& rdquo,至少對于賬目完整的年份,不要拖延和造成歷史遺留問題。 什么是& ldquo有保留的聲明& rdquo然后呢。也就是說,聲明中增加了一個解釋性的段落,說明由于供應商提供的賬目不完整,雙方的對賬只是針對某年某月以來的賬目信息進行的,而之前幾年的賬目并沒有經過核對,聲明是基于一定的余額臨時出具的,采購企業保留根據證據進一步調整賬目的權利。 如果供應商賬戶不完整,雙方余額不一致,供應商通常會同意暫時以雙方較小的余額為基礎出具對賬單。如果采購企業余額較小,則無需調整應付賬款賬面余額。如果供應商余額少,采購企業應降低應付賬款賬面余額,用報表確認收入(債務重組)。此時,供應商必須在聲明上簽字,同時加蓋公章。 6.發票丟失不能確認為采購企業責任的,采購企業不能在對賬單上確認債務,應要求供應商減少債權。 7.如果采購企業的財務部門采用手工記賬,最難發現的就是跨賬錯誤。 對方進賬的時候,很可能是錯賬,但是從手工賬查流水賬是非常困難的。但是如果用財務軟件的話,在財務軟件上很容易找到流水賬,主要是查有沒有發生金額。 8.為了方便對賬,應要求供應商在下次對賬時攜帶當前對賬單或其復印件。 標簽:& nbsp& nbsp稅務申報。& nbsp稅務知識。& nbsp金融知識